胆囊息肉的症状及治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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往事如烟


1985年,我中师毕业,那时的中师生从进入师范学校开始便跳出了农门,毕业后由国家包分配的了。我是恢复高考制度之后的第二届初中生源中师生,小学教师队伍中象我这样具有正规师范学历的人如凤毛麟角,只要稍有活动能力的同学至少都能到区(现在叫镇)中心小学工作,而如果加上一些“关系”,则可以到联中或者完全中学,更好的就是进入县城或者转行了。我是农民的儿子,祖祖辈辈都是土里刨食的,受到父辈的影响,做什么事情总是循规蹈矩,不敢越雷池半步的,觉得能够拿到一个“铁饭碗”就已经要感谢上苍了,从来就没有想过要通过非赏手段获得什么好岗位的,于是在中心小学都还有差不多一半民办教师的情况下,我这个自以为“物以稀为贵”的堂堂中师生却被分配到一个很偏的乡(现在叫村委会)小学做了教师。教育组长(即教办主任)给我发介绍信的时候都有些不好意思,怕我有什么抵触情绪,就拍着我的肩膀,安慰我说:“好好干,锻炼两年就调你回中心校。”


    那时的小学还是五年制的,这所小学连学前班在内总共六个教学班,教职工连同一个杂役总数只有十二人,有正式(即公办)教师身份的只有四个人,其余都是一头挑着教科书一头挑着责任田的非正式(即民办)教师。那个杂役的主要工作是为我们这些住校的单身教师做饭,虽然占用的是民办教师的编制,但由于他不任课,大家都不称他为“老师”,只称他为“林叔”。


    林叔是个五十多岁的鳏夫,由于其它老师都是在邻近村庄的,很少人在学校开饭,因此他几乎成了我的“专职厨师”。那时的伙食帐都是到总务员那里预支,每月发工资的时候扣数的,林叔每天都会问我想吃什么菜,要怎么做。我觉得自己的待遇实在是太优厚了,居然可以使用一个专职的厨师,我是个年轻人,本来不好意思让一个年龄是我三倍的人为我做饭,不过,看得出来,他很怕我停饭,因为我一停饭,他就成一个“多余人”,无所事事了,他做不了教学工作,而无所事事会让他很不自在,他又不愿意放弃这份“民办教师”的工作回家做个专职农民。再说我也很懒得做饭,便心安理得地接受他的服务了。


    不知道林叔年轻的时候为何无法成家,我也不敢打听,怕触动了他什么伤心的往事,或者怕他误以为我歧视他。我估计他属于出身不好的人,或者是曾被划入“五类分子”的另册中的人。八十年代的鳏夫,很多都是这样的原因成不了家的。尽管他已经错过了婚配的年龄,但他仍然渴望讨老婆,于是常常有些媒人(或者叫“人贩子”更合适)来串他的门,骗吃骗喝骗钱用。当时我作为正式教师,工资连同补贴加起来都只有六十多块钱,他是民办待遇,收入大约只有我的一半,一个月充其量也就三十多块吧。他没有别的亲属,几乎没有负担的,他很节俭,想积“老婆本”,所以可能会有一些积蓄。人贩子们可能就是冲着他那点积蓄而来。在林叔的积蓄差不多被骗光之后,林叔的房间里多了一个女人,她是挺着大肚子来的,既不会说本地话,也不会说普通话,叽叽咕咕的不知道说些什么,既无法跟林叔交流,当然更无法和我们交流,整天都是呆在林叔的房间里,我估计如果不是智障妇女就是“越南婆”之类,可能林叔也不知道他的底细。别的鳏夫一旦有了老婆,总会忍不住喜悦要在别人面前炫耀一下的,林叔却一反常态,总是回避“老婆”方面的话题。当时的我,如果从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的角度出发,最正当的做法就是到派出所去报案,让警察来调查那个妇女的来历,如果她是被人贩子骗来的,则对她实施解救,如果是自愿嫁给林叔的,则要求她与林叔正式登记结婚。可是,如果她是被拐来的,公安将她解救出去之后,林叔就要人财两空,我似乎又要为林叔考虑,也许他花光了积蓄才买到这个老婆,让你轻而易举的叫人带走了,林叔要来跟你拼命怎么办?周边的群众,同校的同事,很可能也会谴责你是个可耻的造密者,俗语有云:“宁可犯天条,也不要犯众恶。”还是少管闲事吧。你的一个举报可能会让林叔半生的血汗化为乌有,你的良心能安宁吗?林叔是你的“专职厨师”啊。我终于成了鲁迅先生笔下的麻木的看客。


    一天夜里,那妇女生孩子了,可能林叔所有的积蓄都为讨这个老婆花光了,他很怕花钱,所以既没有将她送往医院,也没有请当地的接生婆来处理,或者可能连脐带都是用厨房里的那把生锈的柴刀割断的,他以为妇女生孩子就象便秘的人拉屎,只要将屎拉了出来,休息一会儿就没事了,没想到那妇女一直呻吟,声音逐渐微弱,到天亮的时候怎么叫都没反应了。这才慌忙请来接生婆,接生婆过来看了看,不敢处理,只将林叔狠狠地骂了一顿,吩咐火速送往医院,因为病人已深度昏迷,接近死亡,她已经没有能力救得回来了。林叔用厨房里拉柴的那辆人力双轮车,将产妇拉往医院。后来听他说,区(镇)里的卫生院不敢收,他又拉往县人民医院,到达县医院时,距离接生婆宣布病人进入深度昏迷的时间已有三个小时,医院抢救了十多小时,还是无法将人救活。林叔为了逃避抢救过程产生的巨额医疗费,不要尸体,不要骨灰,于第二天半夜逃了回来。也许当时的医院接到危重病号,第一时间是救人,押金未收,甚至连病人的来历都没有搞清楚就先采取抢救行动了。假如医院知道林叔是哪个地方的人,林叔是逃不过关的。那个时候还没有居民身份证,居民身份证是1987年之后才有的。


    最可怜的便是那个婴儿了,她出生的时候林叔连开水都没有给她吃过,不要说牛奶稀粥之类的东西了。林叔并没有做婴儿出生的任何准备。林叔去医院的时候,不单没有委托任何人来照顾婴儿,而且连自己的房间门都用大铁锁锁上了。那婴儿出生之后直哭到天亮,第二天白天哭了一整天,没人理会。又到第二个夜晚,仍在哭。夜里,婴儿尖厉的哭声让人无法入睡,我曾两次来到林叔的房间门口,摸着那把大铁锁,很想做些什么,但又能做什么呢?我能砸开他的门,给婴儿喂食吗?刚出生的孩子,本应吃母乳的,能给她喂什么?如果喂食不当而造成了她的死亡,我要负什么责任呢?到医院去找林叔吗?林叔到底在镇上的医院还是县里的医院或者市里的医院?医院那么多,又能到哪个医院找得到他?报告派出所?也许你赶到派出所的时候林叔就回来了,警察又能够做什么呢?我终于还是做了个冷漠的过客,任凭婴儿的哭声从尖亮到微弱,从微弱到消失。第三天晚上,我见到林叔,打听婴儿的情况,他冷冷的回了一句:“扔了。”我不敢深问,好多天之后他才说,他将婴儿用一个袋子装着扔到了河里,其时婴儿还是活的。可怜那个婴儿刚来到人世还没吃上母亲的一口奶就又走了。我心里一直很内疚,如果我不是太冷漠,主动给她一些什么救助,或者她是可以活下来的。比如在林叔没有回来时砸开门,给她喂些糖水什么的,林叔见到还有希望,兴许不会扔了她;比如报告派出所,让警察通知民*福利院收养;比如劝说林叔将她留下,没钱买牛奶就用米汤白粥喂养,她的生命力是顽强的,没有吃过任何东西都挺过了二十多个小时;比如叫他要扔就扔到闹市区人多的地方,就算没人敢捡拾婴儿,或者还会被人送到民*福利院,又或者会遇到如电影《搭错车》中哑叔那样的好人。扔到河里就是必死无疑的了。希望那个婴儿能如《西游记》里的唐僧那样,逢凶化吉,有人偶然将她救上来带回家去抚养吧,尽管这种希望的微乎其微的,我却还是常常这么想。假如那个婴儿没有死的话,早就到了可以做别人的母亲的年龄了。


    二十多年来,我经历的其他许多事情都如烟一样消散了,独有这件事,却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,怎么也忘却不去,因为我觉得我很象鲁迅先生笔下的那些麻木不仁的看客。其后不几年,林叔得了病,半身不遂的那种。我与同事探望他的时候,他已经不能说话了。他是个鳏夫,没有其它人照顾他,死后是由村民集资处理他的后事的,学校也出了一部分的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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